「美洲原住民現在在哪裡?」美國愛荷華市一所小學的五年級學生去年在課堂上如此問道。他們的老師赫斯特(Melanie Hester)有多種可能的回答方式。她可以指出,現今美洲原住民住在美國各地的都市和城鎮中;也可以告訴學生,20%的原住民住在保留區,並帶領學生討論美國政府的迫遷以及部落孤立行動;或許也可以討論,18和19世紀的歐洲人與美洲開拓者如何殘忍殺害眾多美洲原住民。
然而,赫斯特避開問題繼續上課,沒有提供歷史脈絡去幫助學生理解現況。由於最近在一些州所通過的一連串法律,美國各地的老師都會避免直接討論種族、種族主義以及種族不平等的問題。以愛荷華州為例,法律禁止任何課程內容暗示美國存在「本質性或制度性的種族歧視或性別歧視」。愛荷華州的法律也明確指出,老師必須確保任何學生不會因為自己的種族或性別而感到不舒服、內疚、惱怒,或任何型式的心理痛苦。其他州相關法律的原意亦是如此。
這些法律原則上看似要保護孩童,但是效果恰恰相反。身為專門研究家長和老師如何與孩童溝通種族議題的心理學家,我們團隊可以提出日益累積的科學證據,來反駁這些法律其實無法達成想要幫助孩童的原意。
首先,多年的研究結果已清楚顯示,孩童從很小就會注意到種族差異。例如心理學家發現,白人小孩在約四歲時就會一致地把白人家庭和高價物品(例如名車和大房子)、黑人家庭和低價物品(例如破車和小房子)配對。換句話說,年幼孩童已經發現種族之間長期存在貧富差距。大約在同樣年紀,孩童也開始會傾向喜歡擁有較多「東西」的富有小孩。而由於美國的貧富狀況和種族密切相關,可能導致白人小孩傾向選擇和其他白人小孩一起玩。
其次,已知當孩童發現人們或群體間的差異,通常會尋找背後的原因,此時一項稱為「固有偏誤」(inherence bias)的心理學原則就會產生影響。一般來說,當看見某人的行為明顯異於常人時,會假設此人原本就與他人不同。成人時常深受其害:如果有人在高速公路上超你的車,你很可能會認為他是差勁的駕駛,而比較不會認為他其實是優良駕駛,只是剛好急著趕去醫院。同樣地,孩童也會傾向於把貧富差距歸因於某個種族的能力或智力,而非像是歷史優勢這樣的外部因素。孩童通常會更進一步認為種族之間具有生物或遺傳上的差異。心理學家把這些態度稱為「本質信念」(essentialist belief),因為人們會把種族差異歸因至某些深層、潛藏且未知的「本質」。
這種趨向天性與本質的歸因方式,會在孩童試圖理解種族差異時產生負面影響。科學家認為,人類的種族並非生物性,不是固有或天生的。種族是社會和文化概念加諸特定人類群體後的產物,這些想法成為制度習俗和人際互動中的文化符碼,進而導致現今世界上的各種不平等。
這也意味,孩童需要外部解釋(例如歷史上的不公義事件以及種族歧視)來理解眼前所見的種族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