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之前,有回事令我震驚不已──我發現自己有假記憶:過去十多年來,我一直堅信不疑的一件事,根本是我腦子虛構出來的。若不是朋友堅定的督促,我是不會去翻箱倒櫃把書面記錄找出來,看到無可否認的證據,才知道自己完全記錯了。在我記憶中,這件事有生動、合理的情節與人物,甚至有我自以為的勵志意涵;不過當勵志故事失去事實基礎,就變成了可能傷人的造謠。
我當然納悶這個假記憶的烏龍到底是怎麼冒出來的,但一時還沒有適當的心情與時間去追究。我如果多了解一些心理學,就應當知道假記憶其實不是太希罕的事,甚至是熱門的研究主題。我在假記憶被揭開之後無意讀到了以下的例子。
今年高齡94歲的知名理論物理學家/作家戴森,於4月又出版了新書,書名為《模式製造者:家書下的自傳》,內容主要是他在1941~1978年所寫的數百封家書。他在序言說,自己在1968年讀了華生的名著《雙螺旋》,好奇華生怎麼能夠那麼生動地描述出DNA結構的發現過程,各個角色的對白幾乎就像是逐字稿記錄那樣真實。他後來碰到華生,問他如何能把眾人的論證與對話細節記得如此清楚,華生說其實很容易,因為他每星期會從英國劍橋寫信回美國的家,而他媽媽把那些信都留了下來。剛好戴森本來也一樣會定期從美國寫信回英國報告他在美國的生活,所以他當天立即寫信回家請母親把家書都收藏好。戴森說,這些信的價值在於沒有受到事後記憶的污染,因為記憶常受到「後見之明」扭曲,所以他這些家書值得在加註後當做真實自傳出版。
戴森用心對比了信中的記載與自己的回憶,發現他「不僅會把一些事忘了,還會記得從未發生之事」。他說自己有假記憶的一個鮮明例子是:他清楚記得歐本海默曾於1958年某日中午在家中宴請知名神學家尼布爾,他是陪客之一,餐後大家坐在火爐旁,歐本海默朗誦了數首詩,賓主盡歡。然而這卻是假記憶,因為戴森最近重溫一些舊信,讀到朋友來信描述那場午宴,與他所憶細節相符,除了一件事──他並不在場。顯然戴森把朋友生動的描述轉化成了自己的假記憶。
我與戴森的假記憶固然讓我們感到震撼與尷尬,但與其他更嚴重的假記憶相比,有小巫見大巫之別。例如,有人因為被他人控訴犯了強暴罪而入獄,定罪的依據是被害人的記憶證詞。但這些證詞後來被其他更有力的證據(例如DNA)推翻,已坐牢多年的犯人(有長達數十年者)才被改判無罪。我在以研究假記憶聞名的心理認知學家羅夫塔斯(Elizabeth Loftus)於2004年發表的一篇論文中讀到,至那時止,美國已有100名無辜入獄者因此獲釋。
心理學家已知記憶有很高的可塑性,原因之一是我們對某件事每次的回憶都會受到最近前一次回憶以及當時情境的影響,所以每次的回憶不見得與最初記憶一模一樣,而可能有些變異。長久下來,記憶就越不精確,甚至於出現假記憶。這種狀況當然讓法官(或陪審團)在衡量證詞可靠性時更為辛苦。不過記憶的可塑性並不全然只有負面意義,因為有些人或許可以借助它來處理可怕的經驗,另外它也可能和個人性格的形成有關。
今年9月底美國參議院在審查大法官提名人卡瓦諾資格的聽證會上,假記憶的議題意外地出現了。卡瓦諾被一位心理學女教授福特指控在高中時期某個派對場合試圖強暴她,福特在聽證會上明確指認,當時喝醉的卡瓦諾就是對她動粗的人。卡瓦諾也明確否認曾做過這種事。誰講真話?兩人的發言似乎都非常真誠可信。但是兩人之間只有一人是正確的,所以問題成了誰的記憶是假記憶?沒人能肯定。最後參議院還是投票通過卡瓦諾的任命,關鍵是提名卡瓦諾的總統川普是共和黨員,而共和黨在參議院是多數黨,也就是說,相不相信誰的分野純然在於黨派立場。這也是人性的展現。